济南一女子离婚后,前夫担心其抢孩子,始终不同意探望;一年多未能见到女儿,女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——
距离李萧上次见到孩子,已经过去一年半了。这一年半里,她没有任何孩子的消息,前夫董大河也联系不上,李萧又一次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
一次重逢,案件顺利执行完毕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“她情绪很激动,电话里充满对孩子父亲的谩骂、控诉,以及对孩子的思念。”案子刚分到手里,执行干警就接到了李萧的电话,安抚好李萧的情绪后,执行干警翻开了卷宗。
2017年,李萧同董大河协议离婚,孩子由董大河抚养,离婚后,董大河及其父母拒绝李萧探望孩子。
2019年,李萧向长清法院提起诉讼,经调解达成协议。
其后三年多,董大河仍拒绝李萧探望孩子,李萧为此五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每次母女都能在法院短暂地见上一面,只是这一次间隔的时间格外久。
了解情况后,执行干警决定加快办案节奏,立即拨通了董大河的电话,董大河表示愿意配合。第二天,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案子结了,心结未解。
如我在诉,探索走出“围城”之路
探望权案件中,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,协助义务人表现得十分配合,一旦案件执行完毕,义务人又会找各种理由拒绝权利人探望,由此导致权利人反复申请,双方矛盾越积越深。
这一特点在李萧的案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。
“如果我是李萧,一年多没有孩子的消息,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才能见到孩子,见面后孩子看我的眼神充满恐惧和陌生,我的情绪也可能会失控。”双方到庭后的场景,始终牵动着执行干警的心弦。
不重塑父母之间、母女之间的信任,化解双方积怨,就会陷入“申请执行,双方见面,母女分别,再申请执行”的循环,这样既不利于探望权的实现,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。执行干警决定“多走一公里”,让李萧走出实现探望权的“围城”。
见面后第二天,执行干警拨通了董大河的电话。
在电话中了解到,董大河早年丧父,与李萧离婚后独自抚养女儿,而他拒绝李萧探望孩子的主要原因是怕李萧抢夺孩子。在与李萧沟通后,她明确表示自己没有抢夺孩子的想法。
在积极打开董大河心结的同时,执行干警得知,董大河同村有一位老人,为他提供了不少帮助,执行干警准备亲自跑一趟,通过引入案外人帮助的方式做通董大河的工作。
“只要她不抢孩子,我们愿意让孩子和她见面。”三人见面后董大河向执行干警承诺。
小案精办,循序渐进心事双解
探望权赋予了非直接抚养一方与子女团聚的权利,也承载着让子女最大限度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温暖期许。
“不仅要保障权利人实现探望权,更要让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。”执行干警在制定方案时说。
第一次探望,地点选在了法院办公室,这是为了逐步建立双方之间的信任,给未成年人情感上一定的缓冲期。探望当天,为了让孩子消除紧张情绪,执行干警换下警服,给孩子找来动画片看。双方实现了结案后第一次见面,但是孩子在被李萧揽入怀中时,显得有些抗拒。
第二次探望,执行干警组织了一次户外活动,让李萧陪孩子在法院旁边的操场玩耍,执行干警和董大河在入口监督。这一次,董大河已经相信,李萧不会把孩子抢走,孩子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。
第三次探望前,执行干警拨通了董大河的电话。“我们已经选好见面的时间和地方了,明天就带孩子过去。”董大河说。
其后,双方可以不通过法院监督,协商探望孩子的时间、自由选择探望的地点,双方信任的纽带已经建立,李萧也不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“现在我每个月都能见到孩子,和孩子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好,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。”在回访电话中,李萧高兴地说。
(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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